衡政通〔2016〕9號
為維護2016年圣誕節(jié)、平安夜期間我市城區(qū)公共場所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倡導“安全、文明、健康”的歡慶理念,廣大市民要加強自我約束,摒棄歡慶活動中的各種不文明行為,共同維護良好公共秩序,維護衡陽城市形象。
二、廣大市民要切實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識,老人和小孩盡量避免進入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學校、企事業(yè)單位盡量在本單位內組織活動,豐富群眾文化生活。
三、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以及煙花爆竹、孔明燈、人造雪花噴劑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進入公共場所,嚴禁在公共場所實施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以及噴灑人造雪花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四、現場群眾要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保護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煙頭,不在公共場所追逐、打鬧,不實施危害公共安全、人身財產安全或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的行為。
五、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要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管制公告,提前選擇道路通行,服從交警現場指揮。嚴禁在交通要道聚集滯留,影響交通安全。
六、未經公安機關安全許可,嚴禁舉辦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展覽、展銷、晚會、演出、比賽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未經公安部門和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部門批準,嚴禁占用街道堆放物料、生產加工、擺攤設點。
七、遇到突發(fā)事件時,現場群眾應當保持冷靜,服從現場處置人員的指揮,防止擁擠踩踏。
八、各城區(qū)政府和公安、城管、工商、環(huán)衛(wèi)等部門要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加大巡邏、防范和現場處置力度,堅決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特此通告。
衡陽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9日
來源:衡陽市人民政府
編輯: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