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施。根據(jù)辦法,滿足條件的納稅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6項專項附加在稅前扣除。
本報刊登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劃重點了》(詳見1月5日A03版)后,連日來不少讀者致電本報反映填寫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條件及遇到的問題。針對這些熱點問題,1月8日,本報記者邀請了長沙國稅局相關負責人和湖南稅務專家進行解答。
熱問1
房租抵扣個稅會否引發(fā)租金上漲
房租抵個稅新政施行,不少租客想用房租抵稅的想法卻被扼殺。有房東直言,租房都是稅后價,如果租客要抵扣個稅,要么漲房租,要么租客自己去繳稅。對此,業(yè)內人士認為,如房東把成本加在租客身上,整個租賃市場的價格或將上漲100元左右,這時將有更多租客放棄申報個稅抵扣。
記者咨詢了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客服人員表示,目前沒有接到根據(j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關稅費的通知。
【租客】 抵稅想法被扼殺,信息填報成難題
“想和房東商量一下房租抵稅,需要填寫房東個人信息,估計他不會同意。”1月8日,家住長沙市開福區(qū)四方坪附近的周女士撥通房東電話時十分忐忑。
按照規(guī)定,要申報租房抵扣個稅,租房者需要填報出租方詳細信息。
“如要抵稅,房租至少漲100-200元!”房東張女士直言,“一來怕個人信息泄露,二則一旦租賃信息被稅務部門所掌握,那么是否追繳過去的租賃稅費且不說,未來會不會成為‘秋后算賬’的依據(jù)也難說。”張女士有3套房子在出租,租客還沒表達抵稅的意愿,她就把自己的想法提前告訴了租客。
對于房東的想法,家住開福區(qū)江景陽光的朱女士表示這也在意料之中,“我租的是三室兩廳,月租2000元。對我而言,抵扣可能不太現(xiàn)實。”朱女士算了一筆賬,她每月收入8000元,每月房租支出2000元,則申報后每月能抵扣個稅45元,而房東有可能需繳納112元的個人所得稅。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少租客表示,愿意與房東協(xié)商一致,不予申報。
【中介】 已有租客用房東身份證信息自行填報
“抵扣的政策我們都知道,不過這方面還需要跟房東溝通,如果房東不同意,我們也沒辦法。”我愛我家營盤路門店的中介人員張先生坦言,目前因政策剛實行,門店關于抵扣的應對還未明確,現(xiàn)在還無法操作。
新環(huán)境房屋荷花池門店的房產(chǎn)中介李先生也表示,現(xiàn)在大部分租客都還不知道怎么操作填報,也沒有房東信息,所以暫無此類案例。
“不過,最近有不少租客咨詢租房抵扣個稅的事情,還有部分租客在簽租房合同時曾經(jīng)拍過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已經(jīng)自己開始填報了。”李先生表示,對中介而言只是多了個流程,不過未來如果需要房東支付個稅,肯定還是會加在房租上。
【專家】 專項附加扣除和房租多少沒有關系
“專項附加扣除和房租多少沒有直接關系。”稅務專家介紹,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實施,是讓更多的人享受減稅紅利,減輕稅收負擔。申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資料以租房合同為準;若是和房東簽的合同,需要填寫房東的姓名及納稅人識別號(即其身份證號),但不涉及具體租金金額。同時,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金額是定額的,而房租的多少,是由房屋租賃市場根據(jù)市場行情決定的,兩者之間沒有直接關系,稅務部門不會借此掌握房東具體的租金收入情況。
“個稅征收將會越來越規(guī)范。”湖南萬和聯(lián)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表示,此次個稅改革的目的是盡可能地釋放稅收紅利,但隨著社會的發(fā)展,社會信用體系也會越來越完善,以往隱瞞不報、虛構事實、簽訂陰陽合同從而偷稅漏稅的行為將會被嚴懲。
熱問2
只有一個子女有工作,贍養(yǎng)老人怎么分攤
辦法規(guī)定,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贍養(yǎng)人指年滿60歲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有不少讀者提問,在多子女情況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喪失勞動力的情況,有工作的這個子女也只能最多扣除1000元嗎?
長沙國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目前政策規(guī)定,非獨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如果申報人是獨生子女,父母離異后再組合成家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的一方或者雙方是唯一法定贍養(yǎng)人,只要被贍養(yǎng)人中有一位年滿60歲,即可申請贍養(yǎng)老人的專項附加扣除。
熱問3
填報的個人信息誰來核實
目前,居民個人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填報、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網(wǎng)頁、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或者提交給扣繳單位在扣繳客戶端軟件4種渠道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通過前3個任一渠道成功填報的信息,若填報時指定由某扣繳單位申報的,該扣繳單位可在納稅人提交的第三天后通過扣繳客戶端的“下載更新”功能下載到所填報的信息。
辦法規(guī)定,納稅人向單位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也不得擅自更改納稅人提供的相關信息。不少讀者問到,個人信息雖由單位收集,可是誰來核實信息?
上述負責人表示,單位收集信息后根據(jù)其所掌握的情況進行對比,發(fā)現(xiàn)納稅人提供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可以要求納稅人修改。納稅人拒絕修改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單位收集會對個人信息進行對比,那APP填報誰來審核?專家介紹,在APP上填寫的會要求納稅人輸入贍養(yǎng)人的身份證號進行比對,其他途徑填寫的,稅務部門后期也會跟公安部門的信息進行聯(lián)網(wǎng)對比。
熱問4
為什么會出現(xiàn)“被入職”情況
很多納稅人在注冊APP后發(fā)現(xiàn)任職受雇信息上出現(xiàn)非供職公司的信息。專家表示,出現(xiàn)這種情況,一是納稅人和該單位有過任職關系或薪酬關系,或者在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該公司取得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但也不排除個人信息被冒用的可能。
上述負責人表示,如果是曾經(jīng)任職的單位,納稅人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雇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后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曾經(jīng)任職”方式,反饋給該單位扣繳客戶端,單位辦稅員在扣繳客戶端軟件中把人員信息修改成離職狀態(tài)即可。如果是從未任職的單位冒用的,點擊“申訴”后選擇“從未任職”方式,把情況反饋給該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展開調查。
熱問5
填報的個人信息會泄露嗎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要求納稅人如實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網(wǎng)友因此擔心: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幾乎涵蓋了公民所有隱私,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設想。
對此,稅務專家表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管理按照國家相關保密規(guī)定執(zhí)行,有多道審核把關流程,并建立了追責機制。信息一旦上傳,就處于保密狀態(tài),除了納稅人可查看自己信息外,其他人都無法調閱。如果稅務部門要核查相關信息,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查程序,在被賦予權限之后,方可核查相關納稅人的信息,在多重保密措施之下,確保個人信息不會外泄。
稅務專家同時提醒納稅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一定要如實填報,千萬不要為了逃避納稅而弄虛作假。如,一些高收入人群為了逃避納稅,而故意將一部分收入填報他人名下。類似這種行為,一旦查實,將會受到處罰,涉及違反稅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還會被依法進行處理。
來源:三湘都市報
編輯: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