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應知應會基礎知識讓我們來了解一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點打擊哪些“黑惡勢力”?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又是什么?
6.重點打擊的十一類“黑惡勢力”是什么?
答:重點打擊的11類黑惡勢力:
(一)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二)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nóng)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chǎn)的黑惡勢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xiāng)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chǎn)資源、漁業(yè)捕撈等行業(yè)、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六)在商貿(mào)集市、批發(fā)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qū)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七)操縱、經(jīng)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八)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九)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zhí)法隊”的黑惡勢力;
(十)組織或雇傭網(wǎng)絡“水軍”在網(wǎng)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十一)境外黑社會入境發(fā)展?jié)B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7.什么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答: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所謂黑惡勢力“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國家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將依紀依法追究黨紀政務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民或者個人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名義捏造事實,對辦案人員進行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的,將受到法律懲處。
來源:紅網(wǎng)南岳分站
作者:rednet
編輯: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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